各位校友: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毕业生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名额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既包括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2023-2024年度“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高校毕业生400人左右,教师60人左右,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2023年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
二、遴选条件和推荐名额
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我校可推荐1名毕业生参评。学校将组建专家组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择优推荐。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确保真实可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2.候选人须提供“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暂不需提供生活照,后续根据需要提供照片、视频或其他证明材料。
3.请报名的校友将电子版材料于2024年4月23日(周二)前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002238@sdupsl.edu.cn。
附件1:推荐表、事迹材料、汇总表(包括填表说明)
附件2:关于开展山东省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3: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