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前身是1955年建立的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79年恢复建立。几经更名易址,于2007年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自1955年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16万名各级各类优秀人才。
66年来,我们的历届校友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积极奉献,为山东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等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总结办学经验,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展示学校改革发展的成就,2010年底学校成立了校友会,配备了专职队伍,校友工作进入常态化和规范化。
为依法开展校友工作,根据《社会团体管理条例》(1998国务院令第250号),学校于2020年11月正式向山东省民政厅申请注册“山东政法学院校友会”。经山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于2021年12月12日成功召开了山东政法学院校友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表决通过了《山东政法学院校友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校友会领导机构名单和19名理事。
下一步,校友会将继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在各二级学院和全省各市推动校友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建设,逐步完善校友会架构,增强校友联系,促进学校与校友事业的共同发展。